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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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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51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8日23:03:35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民商律师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施行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效力级别:  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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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下一步,人民法院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指导和工作协同。

一是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工作,维护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针对商业秘密等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举证难、保密难等特点,合理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效规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稳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依法有效规制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提高反不正当竞争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 “三合一”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协调好刑民交叉商业秘密案件中的证据认定标准,提高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工作整体效能。

三是推动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创新解纷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2. 党的二十大已经胜利闭幕,请问人民法院对于未来进一步发挥反垄断司法职能有何具体举措或者打算?

答:首先,关于未来人民法院如何进一步发挥反垄断司法职能,中央有部署,立法有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今年6月新修改的反垄断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加强反垄断执法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案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精神,切实加强反垄断司法,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接下来,我从四个方面来介绍人民法院的具体工作打算:

第一,依法审理案件,有效规制各种垄断行为。加强对平台经济、核心技术、医药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垄断司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协议行为,有力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医药、电商平台等领域的反垄断案件,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出发,直击市场发展痛点,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决及时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民生福祉。

第二,完善裁判规则,细化市场竞争行为边界。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新修改的反垄断法,适时出台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对反垄断法与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在反垄断民事诉讼领域的综合协调适用提供具体的规范指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具体的裁判规则,明确合法与非法、合理与不合理的行为界限。

第三,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反垄断执法司法合力。加强反垄断民事和行政案件协同推进机制建设,理顺反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和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促进反垄断行政查处与民事赔偿有机衔接和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统一,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各自优势,切实形成反垄断执法司法合力。

第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全社会反垄断法治意识。根据司法实践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反垄断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标杆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案释法、扩大影响。同时,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强化反垄断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公开,促进全社会反垄断法治意识的提升,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公平竞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多个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领域的市场竞争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裁判规则。今年3月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对流量劫持、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作了细化规定,通过完善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人民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本次发布的“APP唤醒策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综合考量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一体保护”的精神,依法认定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有助于促进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电子收付的效率与安全。

三是强化公平有序竞争的司法导向。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注重创新导向、权利导向、效率导向、诚信导向,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本次发布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鲜明态度。

 

4. 新修改的反垄断法已经开始施行,能否介绍一下起草中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主要情况?

答: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列入司法解释立项计划。2022年6月24日新修改的反垄断法通过后,为适应反垄断法的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制定。

正在起草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稿解释拟在整合并吸收2012年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且已有相对成熟司法经验的问题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新司法解释稿将根据修改后反垄断法的规定和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发展状况,重点新增有关反垄断实体审查判断标准和互联网平台行为规制内容。新的司法解释对原有司法解释的体例框架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充实了规范内容,从程序规定、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责任等方面对反垄断民事诉讼从程序到实体作了较为全面的细化规定。

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稿将在近日公布,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及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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