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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近日,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经审查认为,上述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