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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合同律师】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出借,到期无法归还,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人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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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408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31日22:56:01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合同律师

    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出借,到期无法归还,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人返还借款?


    案情概览

    2019年7月,胡某某在多名好友的怂恿下开始进行赌博并沉迷其中。同年9月,胡某某因无力偿还赌债,向亲戚赵某某借款100万元,并承诺2019年年底前自己赌博赢钱后一定返还。赵某某明知胡某某将该钱款用于赌博活动仍然出借。借款到期后,胡某某仍无力归还钱款。赵某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某及其妻子赵小某承担清偿债务责任。

    庭审中,赵小某辩称:自己因胡某某沉迷赌博一事正在与胡某某办理离婚手续,对胡某某向他人借款事宜不知情,该笔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案债务被告胡某某、赵小某是否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赌博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应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因此,本案中借款人赵某某明知胡某某借款用于赌博活动、偿还赌债的,仍向其提供借款的,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后本息返还问题,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补偿;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于本案中赵某某向胡某某的借款被用于赌博活动,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因此,本案中的借款属于赌资,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予以收缴的实施违法活动工具,不应予以返还。综上,法院认定涉案借款及其他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律师评析

    本案中需要注意的是治安管理领域与民事私法规范相衔接的问题。虽然赵某某与胡某某间缔结借款合同,系民间借贷行为。但是该借款用于赌博活动,系实施违法活动的工具,赵某某明知胡某某实施违法行为仍向其出借钱款提供帮助的,其提供借款行为具有违法性。因此,法院基于维护法律规范的一致性,依据法律规定,判决涉案借款不予返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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